2020年10月28日,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《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其中提到:电子合同业务是金融科技在私募投资基金领域的落地场景,通过电子合同可以衔接各主体,并促进各主体间的市场化博弈和制衡;规范了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人员管理、系统评测与认证以及运营管理等展业条件和持续运营要求,明确了电子合同数据保密、传输、备份、存储等数据管理要求。